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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20年,台灣女性乳癌發生率增加快速,而乳癌患者有沒有運動與死亡率又有很大的關係:
【相關研究統計】
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(TBCA)於2013年7至9月針對906位乳癌病友所做的「乳癌病友運動習慣與認知調查」結果顯示,乳癌病友罹病後,追求健康成為開始運動的最大主因(92.2%),其次為解除壓力(43.1%)。而有近半數(47%)的乳癌病友誤將洗衣服、打掃家裡、帶小孩等勞動誤認為運動。
而根據《臨床腫瘤醫學》期刊一項研究指出:
乳癌患者若減少運動,死亡率將比維持運動習慣的人高出4倍。
若維持每周兩次快走3小時的運動習慣,死亡率降低67%。
而在診斷罹癌後才開始運動的人,死亡率則可降低45%。
另外在《醫學腫瘤學》期刊研究也提出:
罹患乳癌後的康復者,運動可有效降低24%復發率、淋巴水腫,而且可以降低憂鬱傾向。
【乳癌患者該如何運動】
● 維持身體機能:每週運動3~5次,每次30~60分 (視體能狀況及運動設計而定),心跳130下,達到微喘微流汗的程度。
● 治療中患者:以呼吸訓練及伸展性的運動為主,如瑜珈或擴胸運動,以提昇肺活量並避免關節沾黏與僵硬。
● 術後患者:可從事舒緩的上肢運動,以促進術後手臂淋巴循環。
● 抵抗力較弱的患者:應從事室內運動,以避免接觸室外病菌。
● 癒後患者:可從事提高肌耐力及有氧的運動,得以強化身體機能並增加抵抗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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